强化社区工作准入制 调整“三个清单”为基层减负

08.09.2020  07:53

为规范社区工作事项,减轻社区行政工作负担,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近日,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昆明市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和《昆明市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清单》《昆明市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职责清单》《昆明市社区开具证明清单》。“一办法、三清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厘清社区居委会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权责边界,真正为社区干部“松绑减负”,让他们回归主责主业,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抽出身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使基层工作从“忙事务”向“抓服务”转变,回归服务群众的本色,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一办法、三清单 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昆明市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及“三个清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针对记者提问,昆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培文说,长期以来,由于基层服务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仍不充分,社区组织行政负担日益加重,“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凸显,社区工作者难以将主要精力用于服务居民群众,严重制约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为落实社区减负扩能工作,切实规范社区职能职责,划分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能边界,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2018年,昆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并配套下发《昆明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昆明市社区印章使用清单》,通过梳理、归并,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从原来的198条减少到76条,社区承担的盖章性事项由99条减少到21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区的负担。但由于机构改革,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出现拆分、合并、增减,当时制定的《昆明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昆明市社区印章使用清单》已不适应当前社区治理形势。2020年3月10日,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对社区工作“三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向全市55个部门征集“三个清单”事项,共有32个部门申报123项社区事项。2020年4月至5月,通过采取市级部门申报、工作条目审核、清单二次修订、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等步骤,确定了昆明市社区“三个清单”事项43项;同时,吸收借鉴北京、天津等地经验做法,配套出台了《昆明市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管理办法(试行)》。

袁培文表示,《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了社区工作事项的“三个清单”,确保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协助、依法自治;二是社区工作准入程序具体化,从申请、审批、核准到退出,以至后续的管理监督,整个流程逐一说明,增强了对社区工作准入的指导性;三是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员和经费等保障,避免出现“甩包袱”现象;四是严格督促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71-63186599(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71-65942235(市委组织部),对社区工作准入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随意增加社区工作事项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

25条措施硬核减负

社区准入工作实行分级审批《办法》的亮点有哪些?

针对记者提问,袁培文介绍,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其目的是实现“源头治理”,从而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这是落实社区减负的关键。《办法》分为总则、  社区工作准入事项权责、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管理、  准入和退出程序、考核和监管、附则共六章25条。

其中,为从源头上为社区减负,《办法》明确,除法律法规确定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工作职责外,职能部门、街道乡镇拟下派到社区的工作,均实行准入审批。

具体而言,在社区工作准入事项权责方面,《办法》规定,市、县级各部门和街道(乡、镇)对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转嫁给社区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派任务、下指标;社区只负责联系居民、协助入户、组织动员、宣传教育、诉求反映,以及非专业性工作任务的发现报告和政务服务的辅助办理,不得将社区作为主责单位;对于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中下放社区权限,并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任务,根据社区具体落实需要,采取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或交由本部门下沉协管员负责等方式落实,并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严禁市、县各部门为规避工作责任要求社区出具证明,严禁企业单位为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社区出具证明。

社区工作准入事项如何管理?《办法》提出,对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全面实行准入管理,社区准入工作实行分级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制定了准入事项的申请、审批、审核、监督、退出程序,规定符合三类社区准入事项范围,确需社区依法履职、依法协办、依法开具证明的工作事项,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同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纳入“三个清单”。       

办法》的施行,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有助于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和联系服务居民群众,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个清单”为行政事务做“减法”  服务居民做“加法

行政事务做“减法”,为的是服务居民做“加法”。袁培文介绍,此次出台的“三个清单”,厘清了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和社区自治权力,切实减轻了社区行政工作负担,增强了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昆明市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清单》共有17项,分为社区党建、民主自治、居民服务、平安建设、文化教育、环境卫生六个大类。其中明确,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主要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社区依法自治和联系服务居民的有关工作,社区有能力开展,发挥主责作用的事项。如: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协商,研究解决社区重大事项;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公益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培育和发展社区自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为居民开展多样化服务;调节民间纠纷,促进邻里和谐、家庭和谐等等。

《昆明市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职责清单》共有24项,涉及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21个部门;明确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主要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非政策性、非专业性,主体责任在市(县、区)相关部门,社区只负责协助开展的事项。如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

《昆明市社区开具证明清单》共有2项,将社区居委会日常可出具的证明规范为农民身份证明、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有了这三份“清单”,社区工作者可以“对号入座”“照单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弹性空间,同时,昆明市各社区的行政事务工作也将大大减少,社区工作者的职能也更加清晰,服务群众更加精准,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为民服务中去。(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通讯员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