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你真的懂社保?以案释法详解社保的种种好处

28.07.2016  15:40

云南网讯(记者 范春艳)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享有社会保障是最基本的权利。那么,社保如何购买?怎么使用?它能给你我他带来什么好处呢?如何运用社保来保护自己呢?

7月27日,《以案释法》节目邀请到了云南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丁智勇、工伤保险处调研员马丽芬、医保中心主任王艳君,帮助网友们解读关于社保“不得不说”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党的生日是同一天

说社保,当然要提一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律从2011年7月1日实施,到今年的7月1日就实施五周年了。

7月1日也是党的生日。这部法律也选择在这一天诞生,其到底规定了什么内容?在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领域又处于什么位置呢?

丁志勇介绍说,社会保险法一共有十二章九十八条,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基本原则、发展路径、保障目标和经办要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是社会保险领域的根本大法,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是制订各项具体险种制度的总依据。

透过这部法律,人们可以看到一个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社保理想。丁志勇说:“我相信,只要我们的工作人员都向桃源社区去做好宣传引导,真心关爱帮助群众,认真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的要求,就一定能够实现。

部分社保选择性参保、随意断保涉嫌违法

2015年4月10号,昆明市盘龙区桃源社区的工作人员收到了一封感谢信,来信人是寻甸县的李有才,居住在桃园社区。

桃源社区党委书记王芳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时发现李有才全家都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王芳开始积极向他宣传社会保险,但李有才很抵触。后来,考虑到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社区用爱心捐款为60多名困难群众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就有李有才的女儿。

大约3个来月后,李有才的女儿因为急性肠炎被送进了医院,医保派上了用场,李有才才出了一半不到的医药费。李有才发现了医疗保险的好处,发动亲朋好友参保,还给社区寄来了感谢信。

丁志勇说,李有才的例子非常典型,反应了社会保险3个特点:

1. 抵御风险

2. 统筹共济

3. 权利和义务相对应 

 社会保险的每个险种对于单位和个人参保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既有强制性的规定,也有自愿性的规定。

强制性规定主要是针对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自愿性规定主要是针对包括没有雇主的城镇 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城乡居民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和鼓励公民积极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和居民保险。

在这里,丁志勇还特别提醒说,对强制性规定要参与的社保,单位和个人搞选择性参保或者随意断保,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