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3.02.2016  19:03

各州(市)民政局,各省属社会组织:

为继续做好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现将申报2016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内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7﹞192号),坚持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重点围绕农村留守人员、城市流动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特殊群体开展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同时探索开展影响广泛、带动性强、公众关注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慈善救济服务。

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以下四类项目:

      (一)社会服务试点项目:资助规模较大、职能重要的省属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扶贫救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二)社会服务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围绕农村留守人员、城市流动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开展生活照料、困难帮扶、紧急援助、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康复护理、扶贫救助等社会服务。

      (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助民办社工机构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等专业服务项目。

(四)人员培训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且有培训经验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人员能力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农村贫困人群脱贫等专业技能的培训。

2016年,项目不资助基建、研究和宣传类活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奖金、津贴、福利补助、购置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汽车、手机)以及其他与福彩公益金使用不相符的支出。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且上一年年检合格的;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四)有开展实施公益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设备;

    (五)经民政部门评估,获3A级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

三、项目申报

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要根据2016年项目资助范围、内容和申报条件,按本组织宗旨,加强需求调研,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科学设计项目方案后,进行申报。

(一)登录“云南民政网”,在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云南省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所有报送内容均以此申报书为准)。

(二)参照填表说明,填报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同时附: 1.盖有上一年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银行开户文件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评估等级证明(证书)复印件。

(三)符合条件的省级社会组织填写完申报书后,直接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一处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州(市)、县(市、区)级社会组织应当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州市民政局汇总后统一报送。

      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州(市)、县(市、区)每个项目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执行时限为1年。

      (四)各州市民政局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并优选不超过5个项目作为备选,并于2016年 3月29 日以前,报送至云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一处(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四、项目评审和立项

(一)项目初审。由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各社会组织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为:一是审查申报项目的基本要素和填报的完整性;二是审查申报单位的资质,包括其年检结果、评估等级、社会声誉、财务制度、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相关经验等;三是审查项目内容是否具有公益性、成效性、保障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将纳入项目库作为“备选项目”,同时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项目评审。由省福彩公益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群众直接受益程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有配套资金来源的项目;优先考虑上年度项目实施中管理规范、执行有序、效果显著的项目。

(三)立项公告。获得评审委员会通过的项目,报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立项,立项后的项目将通过云南民政网向社会进行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2016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此工作开展,不断探索和推进本地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建立。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序开展,积极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

(二)精心组织。各州(市)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及所辖县(市、区)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切实做好申报项目指导和审核,严把申报项目质量关,按时将申报项目报送我局,申报工作将作为民政系统2016年重点工作评估。       

(三)按时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后,各地要及时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按时保质的完成项目。项目执行单位于项目资金下达半年后提交中期项目报告书和项目资金下达一年后提交期未项目报告书。

 

      附件: 云南省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

                                 

                                云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

 

        (联系人:邵丽萍    联系电话:0871-656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