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 昆明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要超75%

21.06.2016  21:03

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日前,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今年底,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75%以上,通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至3年党的工作覆盖全部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目前,在昆明市登记、注册、备案管理的社会组织5000余个,专职从业人员35000余人,单位会员9万余个,个人会员97万余人。

实施意见》要求,要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的总体思路,到今年底,使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75%以上,通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着力在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律师事务所、商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行业的党组织中开展务实管用的规范化建设,积累一批社会组织行业党建经验,培育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通过3至5年的努力,全面提升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隶属关系实行三种管理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市委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在市级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司法、文广体和工商联等单位成立社会组织行业党委。

理顺管理体系,建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兜底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管理体系主要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由乡镇街道兜底管理的原则,隶属关系主要实行属资管理、属条管理和属地管理三种模式。属资管理就是隶属于投资方党组织的管理模式,属条管理就是隶属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的管理模式,属地管理就是隶属于社会组织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模式。

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应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探索建立网上党组织

实施意见》明确,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按单位建立党组织。把单独组建摆在优先位置,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

按行业或区域建立党组织。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或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可以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可以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

实现全领域覆盖。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组建联合党组织进行覆盖。也可采取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并依据社会组织的从业性质和范围,按党组织管理体系划归到相应行业、部门党组织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探索建立网上党组织。

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加强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提倡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派遣人员不列入兼职的清理范围,不得在社会组织领取薪酬和其他额外利益,但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活动,让“隐形党员”和“口袋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及时参加党组织活动。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待业党员专场招聘会,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和职介中心向社会组织推荐党员职工。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以党的知识、宗旨观念、理想信念、政治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系列教育。建立党员积分制。强化党员管理监督,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对思想退化、作用弱化、宗旨观念淡化以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服从组织管理、不参加组织活动甚至违反党的纪律的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

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为党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搭建平台。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围绕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围绕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救残等慈善活动和法律援助、助教义诊、生态保护、政策咨询、应急救援等专业化志愿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主动与农村、社区等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开展公共服务。

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通过内部选举、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

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加大从退休党务干部、机关在职党员干部等群体中选派党建指导员或第一书记的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

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第一书记、指导员培训班。重点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同时,强化管理和激励,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用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这个指挥棒,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经费保障。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缴纳会费的,提倡按照会费总额1%的标准列支。全市性社会组织新组建的党组织,当年给予5000元启动经费。市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给予工作开展好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一定的奖励。政府在购买服务时,拿出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

加强阵地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电教设备、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上级党组织要开展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党徽、送党报党刊、送电教设备、送制度挂图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活动。各县(市)区要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园区、街道加快建设区域性、枢纽型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首席记者贾献培 傅碧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