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总工会获“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3.07.2015  20:17
 

(弥勒市档案局  王岚)2015年7月14日上午,受云南省档案局委托,弥勒市档案局局长杨飞带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考核认定小组,对市总工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进行了实地认定验收。

首先听取了认定工作情况汇报及认定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在听取汇报后,考核认定小组到档案室进行了实地检查,仔细检查和抽查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档案的整理、归档存放等情况,逐一对照《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办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评验收。通过听、看、查、议的方法进行了严格的评审,考核认定小组组长杨飞局长认为,一是该机关对档案工作极为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档案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对本机关所有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的收集和整理;三是设施设备齐全,完成了所有门类和栽体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字化工作;四是建立了档案目录数据库。认定分值为97分,一致同意市总工会为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并授予  “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牌匾。

考核认定小组认为此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成功是对总工会历年来严格、规范从事档案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希望以此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为起点,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尤其是在档案制度建设和执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此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历时9个月,共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文书档案包括1979年至2014年的共512盒,极大地丰富了基础档案资源,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在下一步的档案工作中,要继续按照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为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档案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