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3个中高端养老机构有望今明两年投入运营

30.03.2016  11:24

  “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持续提升民政保障水平。”谈到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推动昆明市改革发展座谈会精神,市民政局局长张正平表示,全市民政工作将围绕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三大职能,从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广大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福祉。

  目前在昆明居住的老年人达100万,昆明市发展“候鸟式”养老产业具有极大优势。昆明有望在今年及明年投入运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高端养老机构目前有3个,分别是“七彩云南·滇池国际养生养老度假区”、“杏林大观园”、昆明“枫桥尚院”新型老年公寓。

  张正平介绍,市委、市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厂房、农村集体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兴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力争到2020年,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其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床位达到70%。

  “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平均增长55%、61%、105%和100%;住院救助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大病门诊救助提高到5000元;人均临时救助每人每次提高到1000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年均增长15%,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2万人次、特殊困境儿童1876人、受灾群众256万人次,救治精神病患者5834人次,享受高龄补贴老人每年约12万人。

  张正平说,下一步,将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重点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制度的衔接,强化农村低保对象认定与建档立卡户识别的紧密衔接,做到精准救助、精准扶贫,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纳入低保范围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根据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物价指数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

  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各类社会组织7461个,其中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83个、公益慈善类20个、科技教育卫生类2052个、行业协会商会类352个,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达24个。张正平介绍,全市所有社会组织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每个组织的社会信用代码将成为该组织的唯一识别“身份证”,所有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将实现全国联网,多部门信息可共享,信用记录可供查询。

  今年主要针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发放新证。据了解,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进行登记时,将直接领取到18位的信用代码。它是由原来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明年,主要针对原有社会组织换发新证。(记者 李丹丹)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