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局“五条要求”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04.11.2016  15:37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纪律严明、服务高效的“五条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政治坚定。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路上保持清晰,始终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以服务为中心的大环境下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业务精湛。社保工作政策性强,业务繁杂,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勤学、多思、善问,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努力成为熟悉本职业务的行家里手和掌握各项工作的多面人才,扎实工作,兢兢业业,确保单项工作创一流、整体工作上台阶。

三是作风扎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善于把上级指示精神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工作职责,把精力用在干事上,把心思用在谋事上,养成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风气,使社保工作始终贴近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四是纪律严明。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工作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原则办事,严禁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禁擅作主张随意表态、各行其是。

    五是服务高效。将“服务至上”的观点贯穿于社保各项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尝试换位思考,追求精细化、人性化、特色化的服务理念,做到“四心和四声”,“四心”即:热心接待、耐心解答、细心解释、诚心帮助,“四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用“零差错”、“零失误”、“零缺陷”的服务标准,树立可信、可亲、可靠、可敬的社保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