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窗口展示——临沧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15.06.2018  11:52

近日,

全省有7家检察院获评

案件管理示范窗口

云检君

每天为大家介绍

一个单位的先进事迹

接下来我们一起走进

临沧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吧

 

以监督促规范   以服务促公信   以改革促发展

努力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业务管理的枢纽作用

 

临沧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案管办)成立4年多以来,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实际需求,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为主线,完善“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案件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为促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以队建促业务,不断夯实案管工作基础

1、机构从无到有

2012年10月,临沧市检察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没有机构编制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剂,组建了案管临时机构;2013年8月,经过与市委编办积极争取,获批增设案管办(正科级)为内设机构,配置检察人员2名,标志着临沧市检察院案管办正式成立。

2、人员从弱到强

近年来,临沧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案管队伍建设,案管办人员从成立之初的2人增至6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辅助人员2名,书记员3名。平均年龄33岁,均为大学本科学历,有法学专业3人,计算机专业2人。现有的6人中有党员5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其中2名党员为支部班子成员。通过持续加强案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逐步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爱岗敬业、朝气蓬勃的案管队伍。通过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先后制定了14项工作制度、规定及办法,逐步探索出适合临沧检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得到院领导的肯定和各业务部门的积极支持,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2014、2016年先后被院里评为先进集体,4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3、硬件设施从无到全

案管办成立之初,仅有一间20平米办公室和两台电脑、一部电话。近年来,临沧市检察院党组对案管部门始终坚持优先保障,做到怎么符合规范要求怎么建,需要什么设备就保障什么设备,现在案管办拥有宽敞、明亮、便民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功能齐备的律师阅卷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和涉案财物保管室;配备了高速扫描仪、彩色打印机、复印机、自动装订机、电子触摸屏查询机、监控设备等高科技办公设备,为案管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坚持以监督促规范,不断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1、“四查三看”,严把案件进出口关

采取“四查三看”工作法,即:凡进案件做到“四查”,一查是否属于该院管辖,二查材料是否齐备、装订是否符合规定,三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四查涉案款物是否随案移交;凡出案件做到“三看”,一看是否在有效期内,二看相关文书是否齐全、规范,三看案卡是否填录规范、准确。经过“四查三看”有效避免案件在检察环节“带病”进入、流出,较好发挥了案管部门的过滤器作用。

2、全程留痕,强化案件流程管理

采取日常监控和专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办案程序、办案过程和办案期限进行全程跟踪、预警和监督,细化网上巡查,做好日志记录,建立流程监控月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四年多来,在开展日常监控的同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还组织开展了对批准逮捕后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专项流程监控工作。

3、1+2模式,严格涉案财物监管

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采取一人负责监管,两人同时开箱(一人拿保管室钥匙,另一人拿保险箱钥匙),并要求业务部门统一使用《涉案财物入(出)库通知书》,单证齐全一致的才能办理入出库手续,切实提高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院内办案部门涉案财物的管理、上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涉案财物监管机制。

4、实行分析通报,加强统计信息审核

强化日常统计信息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督促承办人修改案卡信息。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案件信息填录不规范问题,统一汇总后集中反馈给办案部门,并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制度,督促问题整改;对案件信息填录不规范人员,采取分期跟班、网络等方式进行培训,提升案件信息填录规范化水平。

5、完善评查机制,以案后评查倒逼办案质量

从2014年起,临沧市检察院建立案件评查常态化机制,制定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评查实施方案,采取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评查范围,由原来的评查自侦、审查逮捕、公诉案件扩展到评查未检、刑执、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控申等部门的案件,实现检察官和业务条线全覆盖。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坚持以服务促公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推行“一站式”便捷服务

加大案件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建成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卷宗复印、刻录、电子触摸屏查询等为一体多功能服务大厅。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服务公约》及《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细化了接待及通讯中的规范用语,实行专人负责制,微笑服务,热情接待,文明规范用语,快速、方便办理,坚持做到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懈怠,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2、构建全方位案件信息公开平台

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平台,结合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案管窗口查询等传统方式,逐步构建起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2014年以来,临沧市检察院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38条,公开法律文书107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条。

 

3、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捷服务

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预约申请和案件重大程序节点变动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律师可以通过微信平台注册账号并申请查询案件、办理预约事项,为律师依法执业打通便捷服务通道。随着电子卷宗的部署应用,实现以电子化阅卷方式替换传统的纸质阅卷模式,为律师阅卷提供了高效服务。以律师联络平台为载体,畅通律师反映问题的渠道。落实律师申请事项跟踪督办机制,安排专人定期查收律师电子邮件,及时回复律师的问题,确保申请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2013年以来,共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家属850件次,案件查询2538件次。2016年以来,共为律师提供查阅电子卷宗光盘226件案件,刻录光盘228张。2015、2016连续两年,在全省检察环节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均为100%。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切实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

积极适应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对案管工作的新要求,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主动作为,逐步构建起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

1、建立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制度

积极配合司改办抓好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建设,立足案管职能,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暂行规定》等4个相关制度文件。为建立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2、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改配置,促进新型办案模式建立

结合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配置方案》,对系统轮案规则、办案组织、办案模式、人员权限、文书审批等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使系统更加符合司改后的新型办案模式要求,并举办该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升级网络培训班,确保改革后的司法办案活动顺利进行,为办案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3、建立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情况通报制度

认真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暂行规定》,规定了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数量,并对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作出明确要求。建立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对上月入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进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年底检察官业绩考评中办案量计算的依据。对于激励“多办案、办好案”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该做法被省院司改办作为《云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典型事例》进行通报。

 

4、建立科学合理的轮案机制,推动新型办案模式运行

制定出台了《临沧市检察机关案件承办确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科学设置轮案组及轮案规则,直接分案到员额检察官,提高案件分流效率,实现科学合理轮案。在轮案过程中,需要变更轮案规则的,经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副检察长审批、案管部门审核后交技术部门配置轮案规则,从制度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较好发挥了案管部门防火墙作用,从源头上保证司法公正,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气象、新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中,临沧市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临沧案管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为临沧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