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7.03.2015  18:35

由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厅级主任何玉兰带队的案件质量检查组,3月22日至24日到我州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要求,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审理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州和芒市、瑞丽市纪委、监察局近3年来的案件材料,24日下午在芒市召开了案件质量检查反馈会。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参加反馈会。

反馈案件质量检查情况后,何玉兰充分肯定了我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她要求,要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查办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做到检查与审理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保证办案质量;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内外沟通协调配合支持,整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加强调研,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实行案件质量交叉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创新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查审分离,配齐配强案件审理干部,加大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锻炼。

唐定文指出,全州反腐倡廉形势非常严峻,任务依然繁重艰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精力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他要求,要以此次案件质量检查为契机,坚持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深刻认识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的重要工作、重要环节、重要“关口”,切实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反馈会议精神,加强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准确定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上新台阶;打造过硬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队伍。

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机构和机关执纪办案部门负责人,芒市、瑞丽市纪委书记、县市纪委、监察局分管查办案件的副书记、案件审理室主任参加会议。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