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警方破获一起杀人焚尸案 现场遗留烟头揪出凶手

16.07.2015  15:07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供图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40余名民警经过12天的奋战,成功破获阿岗“7.01”杀人焚尸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凶手现场留下的烟头成破案关键。这起命案的起因,竟然是死者与行凶者的妻子有染。

侦查排查300余份血样 确定烟头系凶手所留

7月1日15时12分,罗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阿岗派出所报称,早上7点45分,村内一名姓杨的五保户被烧死在家中,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一些血迹,请求刑侦大队增援查处。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组织技术和侦查干警赶赴现场。

经初步勘验发现,死者杨某某今年61岁,单身居住于阿岗村外的一简易房,多年从事巡山护林防火工作。有村民反映,死者并无与他人结怨,但在生活作风上较为随意。经过勘查,民警发现死者的手机下落不明,在尸体旁边发现两枚“红旗渠”烟头。

经走访大量村民后证实,死者平时只吸食水烟,不抽纸烟。经对烟头上的微量物证进行提取、检验,确定并非死者所留。由此,侦查人员大胆推断,这两枚烟头应该是嫌疑人留下的。

民警把嫌疑人框定在以现场为中心的阿岗、奴革、洒土革3个村子。3个村子有近2000户约万名村民,15至70岁年龄段的男性村民2000多人,调查工作量可想而知。但通过对烟头的基因分析,进一步缩小了侦查范围,但3个村内要采集的血样还是有300余份。

经过近10天的艰苦努力工作,可疑的血样才采集完。经过检验比对,专案组发现奴革村的一刘姓的“Y”染色体与现场烟头上的相吻合。专案组又对刘氏家族的50余名男性的血样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烟头系51岁的村民刘某某所留。

交代怀疑死者与妻子有染 佯装出远门杀回马枪

进一步调查得知,刘某某在阿岗街上租了一家门面,经营花圈制作等纸火生意。死者平时常到其商铺内吸烟,案发后,刘某某多天不见开门营业。专案组认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48小时侦查,7月12日,成功将刘某某抓捕归案。经讯问,刘某某交代,死者杨某某平常到他店里聊天时,会讲述他在护林防火时,与本村及周边村子一些女子有暧昧关系。刘某某经常外出做纸火,杨某某还多次询问他什么时候回家,问的次数多了,也让他对杨某某产生了怀疑。

案发当晚,刘某某对妻子谎称要出远门,没想到深夜杀了个回马枪,在家中将妻子和杨某某捉奸在床。杨某某奋力逃跑,被刘某某追至家中,他承认与刘某某的妻子多次发生暧昧关系。刘某某气愤不过,用刀把杨某某杀死,并将尸体焚烧。作案后,刘某某吸了2支烟才逃离现场,但他没想到,正是随意丢在现场的两枚烟头“出卖”了他。目前,刘某某已被刑拘。(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