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公安局破案追赃为群众挽回损失145万元

14.07.2016  14:11

要不是你们破案追赃,我家今年的损失就大了,我代表全家向参与破案民警致敬,有了你们的保护,我家明年还要扩大重楼生产规模,争取早日脱贫致富。”7月5日,云南省龙陵县龙新村重楼种植大户段某从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手中接过16000元赃款时高兴地这样说道。

 

 

重楼种植是该县脱贫致富的一项经济产业,经过县乡两级政府积极培育,目前这一产业已初具规模。然而,今年5月份以来,该县却多次发生重楼系列盗窃案,许多重楼基地的重楼一夜之间就“人间蒸发”,如果重楼系列案件得不到及时侦破,势必消弱广大重楼种植户的生产积极性,也给攻坚脱贫工作带来消极影响。为及时打击重楼犯罪,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抽警力与辖区派出所开展案件联合巡逻侦破工作,经过民警一个多月的调查,案件终于出现蛛丝马迹。6月30日,民警发现:村民黄某出手阔绰,形迹诡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昼夜蹲守,黄某被民警当即抓获,经过审讯,黄某交代,今年以来,黄某伙同嫌疑人刘某、阮某、赖某先后数次进行重楼盗窃活动,共盗得重楼59.7斤。黄某同时交代,由于作案未被发现,该团伙再次将黑手伸向临近村社,  5月22日,该团伙驾驶摩托窜至茶叶坝等临近村社重楼基地再次多次盗窃作案,共盗得重楼60余斤。根据黄某交代,民警一举将刘某、阮某等嫌疑人抓获。

 

 

案件虽然侦破了,但如果损失不能挽回,案件影响仍然未能得到排除。为挽回损失,民警“三下村社,五进嫌疑人家庭”谈利害,明责任,通过苦口婆心地说服,所有嫌疑人终于承诺退还案件损失。

 

7月5日,办案民警率先将16000元案件损失款送到了受害人段某手上,紧接着,另一受害人金某再次领到第二笔案件损失款。截止7月6日,案件损失款被全部返还到受害人手中。

 

今年以来,该局在侦破各类侵财案件中积极开展破案追赃行动,全力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该局规定:“单是办案抓人不算破案,只有追回损失案件才算圆满。”为落实这一规定,破案民警将破案追赃贯穿到案件侦破工作始终,该局法制、督察部门在日常监督中,始终以“受害人满意,以追赃为目标”开展案件督导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左右配合,该局破案追赃工作开始取得实效。

 

据统计,截止7月6日,该局共侦破各类侵财案件204起,抓获嫌疑人127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5万余元,破案追赃受到辖区广大百姓的一直好评。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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