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严打破坏森林资源犯罪 完成破坏资源清理排查工作

03.09.2016  17:06

  昨日下午,云南省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在昆召开,对即将展开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12月底前上报行动成果

  从本月开始,在为期4个月的专项行动时间内,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和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重要生态区位等区域,把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违法采石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此外,还将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全面覆盖、动真碰硬、依法清查、严厉打击、促进保护、强化宣传的原则,迅速制定并启动专项行动方案,分阶段抓紧抓好推进落实。会上,还划定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日程表”:9月底以前,各地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和破坏森林资源的清理排查工作;10月-11月,组织联合执法力量,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督查、评价、总结工作,并及时上报行动成果。

   不能压案不查 防止以罚代刑

  会议要求,要依法严肃专项行动,凡查实属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查办,确保不留死角。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依法予以立案,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高院、省检察院要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主管机关报告,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一些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办案阻力大、久拖不决的案件,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必要时可以通过督办、异地交办等方式,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针对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程序,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入分析当前集体林权规模扩大、方式创新等新形式带来的新问题,针对媒体当前曝光和群众反映集中的林权交易乱象,抓紧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会后,省专项工作组将派出6个督察组分片包干16个州市,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而同样令人关注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除了不但将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群体和人员进行打击,还将打击一批腐败分子。督察组将深挖涉林违法案件背后的“幕后推手”、“保护伞”,切实整改林政执法偏软、偏弱的问题,以彻底扭转云南省当前森林资源保护被动的问题。昆明日报记者 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