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石漠化治理“生态+经济”双效并行
砚山是典型的石漠化地区,也是滇东南石灰岩区,全县11个乡镇就有平远、阿舍、维摩、江那等七个乡镇是水土流失最集中、最严重的地区。喀斯特地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5.3%,石漠化面积1841.2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604.95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面积41.53%,年侵蚀总量684.45万吨,年平均侵蚀深1.31m,生态极度脆弱。自2008年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以来,砚山县采取"生态十经济"的石漠化治理模式。"过去向阿舍、维摩等石山区的农民一直靠在石缝中种玉米为生,现在的石山区绿树成荫,并大力发展"林药"、"林畜"等多种林下经济促收益。
"五子登科"的治理模式变荒漠为绿洲。"山顶戴帽子"实施封山育林,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山腰系带子":大力发展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山脚搭台子":对坡度大于15度的缓坡耕地进行"坡改梯",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平地铺毯子":着力开展高稳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造,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入户建池子":大力发展户用沼气池、病旧池改造,使这些石漠化区原有的灌丛、荒山恢复成繁茂的森林,并逐渐形成"山顶林,山腰特色经济林产业,山脚粮"的立体生态发展模式,被称为""五子登科模式"。
近年 "通过治理,现在的石山区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之前有着天壤之别。2008-2015年全县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22.4293万亩(其中封山育林13.7238万亩,人工造林8.7155万亩),治理面积163平方公里,投入资金3554.98元;2014年至2015年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4.9万亩,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0.8万亩。有效改善了石漠化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石漠化比较严重的维摩乡,封山育林5.3万亩,人工造林2.9万亩,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地6500亩,通过实施综合治理,岩溶荒山荒坡披上了绿装,减少了水土流失,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石漠化的发展,促进了全县和项目实施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生态+经济"双效并行新模式。石漠化得到有效治理,百姓也从中受益。去年砚山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1.9%。封山育林后,砚山县在山上大种树,在林下下功夫,县林业局结合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和省林业厅林业帮扶项目,依托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组织当地农民发展"林农间作、以耕代抚"的经营管理模式,走"以耕代抚、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发展路子,优化林地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拓展农民增收新途径,在林业生态扶贫上迈出了新步子,如在维摩乡红土塘、核桃寨建设石漠化片治理3000亩林下立体种植,项目建设涉及农户392户,其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35户。在3000亩核桃种植示范区采取间种辣椒、万寿菊、畜草等农作物,其中:辣椒1800亩、万寿菊750亩、饲草450亩,林间套种农作物,确保土地近期收益,增加农户收入,实现以短养长目标,同步实现了种植核桃幼树的以耕代抚,保证了幼树的后期抚育管理。5年后进入正常挂果期,预计每年可实现产业增收450万元以上,10年进入盛果期后,预计每年可实现产业增收1500万元,带动当地392户种植户户均增收3.5万元以上,并使该片区石漠化现象严重,森林覆盖率偏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现状得到有效改善。
自2008年在石山区种植核桃至今,全县完成核桃种植25.96万亩, 已有30000亩核桃挂上"金果果",每亩约收入1600元,30000亩核桃年收入就是48000000元,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存折,让百姓偿到了甜头,看到了致富希望。向维摩乡的长塘子村,是一个苗族村寨,有40户农户,家家户户都种了上了核桃,发展核桃达300余亩,并且都挂上了果。该村的王国武家里种植核桃11亩,有410余棵核桃树,去年仅核桃就是3万多元的净收入。
石山区群众还实施林下种草养畜复合经营。砚山县维摩乡长岭街村民委群众在林下种草养畜,于2015年2月16日注册成立,砚山县应菊山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点长岭街村民委三尖山组,现有社员102户,其中:山羊养殖社员62户、牛养殖社员40户。社员主要涉及三尖山组、菠萝塘组、老油塘组、吊井组、白沙坡组、新发寨组、王家寨组6个自然村组。为实现"合作社社员富起来"的目标,根据当地山羊养殖现状和市场需求,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运作模式。至今,养殖规模已达到4000余头,销售金额达60万元以上,预计到十二月可达140万元左右,实现保护环境和群众致富共赢之路
经过近年的实践和总结,砚山县形成了"以林为主、林果结合、套种辣椒、花生、万寿菊、畜草综合经营"的绿色经济新格局,建成了以核桃、香脆李等为代表的干果和水果基地,如今的砚山石山区山林茂密,树枝摇曳,风光秀丽,有药用植物400多种,野生动物300余种,石山区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群众也得到了收益,这就是石漠化治理取得的成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砚山县林业局 | 作者:李茂翠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