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开展国家生猪监测点自查核查工作

23.11.2015  17:38

砚山县属国家固定生猪监测县,为确保2015年度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督促村级信息釆集员认真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根据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省县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砚山县组织县级、乡镇核查人员和统计员,制定生猪监测核查表,开展自查核查工作。
  在村级信息釆集员自查的基础上,2015年11月9-19日,砚山县生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平远、稼依、维摩、干河4个乡镇10个村民委,对开展生猪监测的监测村、效益定点监测户的监测数据进行核查,同时检查备案表、台账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经核查,至2015年10月止的生猪监测数据准确,与最终上报给县级统计员的数据一致,出栏育肥猪养殖成本收益情况等记录清楚,符合监测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