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在推进污染减排中成功关闭一户锑冶炼企业

19.12.2014  17:07

 

2014年12月11日,在该县发改、经商、安监、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砚山县砚华冶炼厂于完成全厂关闭,实现了粉尘、二氧化硫减、涉重废气和废水的零排放。

砚华冶炼厂于1987年建成投产,属有色金属冶炼,主要产品为国标1#精锑。生产工艺采用熔化-氧化挥发法,排放污染物主要为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金属废气。由于项目紧临砚山县县城和江那听湖,为保障砚山县的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安全,经环保部门与该企业协商、引导,2014年8月砚山县砚华冶炼厂向县政府和经济商务局申请关停转型经营物流业。自9月中旬开展拆除以来,先后拆除了焙烧炉4座、反射炉2座、过滤式除尘和双碱法脱硫等设施。该厂的关闭,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267吨,涉重废气铅7.99千克、汞0.88千克、镉0.102千克、砷33.13千克,为砚山县今后工业发展提供了主要污染排放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