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召回不胜任现职干部118名

25.08.2017  11:43

  根据《砚山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单位《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近日,砚山公布第五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人员名单,这次召回的干部共有28名,其中:科级干部8名,一般干部18名,村委会干部2名。

  据了解,砚山县是省委及文山州委确定的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试点县之一。其干部召回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县财政供养的其他在职人员[包含村(社区)两委干部]。截至目前, 全县共召回5批118名不胜任现职干部,其中,科级干部21名,一般干部88名,村(社)干部9名。通过这一举措使各级干部转变了作风、用心履职,凝聚了加快发展的正能量,提振了全县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同时取到了警醒及遏制庸、懒、散、漫、浮等作用,激发人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另外,在召回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同时,提拔敢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干部,全县共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8名。

  据了解,砚山县就召回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开展3天的封闭式集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教育培训期间,还将组织被召回干部早操和军训,晚上观看电教片并撰写心得体会,学习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知识闭卷考试等。

  干部有下列情形会被认定为不胜任现职且要实行召回管理

   第一类

   主要是不守政治纪律

  比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不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捕风捉影、说三道四,造成不良影响;在单位和领导班子中拉帮结派、挑拨离间、闹不团结或在工作中搬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第二类

   主要涉及工作能力

  比如工作思路不清,进取意识不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贻误发展时机;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主观臆断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未构成违法犯罪;不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影响本单位工作大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或公开点名批评;因工作失误、失职、疏忽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存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慢浮混日子、因循守旧不创新、施政手段简单化、人到码头车到站等其他惰政情形。

   第三类

   主要涉及工作作风和违法乱纪

  比如存在“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滥办酒席风”和收送红包、购物卡等问题;工作纪律涣散,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上班玩游戏、炒股票、购物、看电影、玩牌,工作日午间饮酒;因违反纪律规定等被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

   第四类

   不走群众路线且存在贪腐行为

  比如,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按时办结,故意刁难群众;执法不严,不依法办事,应当立案而不立案造成不良后果;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检查和群众投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工作中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冰冷引起群众强烈反映;群众通过各类举报平台和信访等途径反映的问题查实;对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或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应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

   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后怎么处理

  砚山县采取的是先集中教育,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参与为期3个月的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中心工作,或返回原岗位试工作,以对其进行跟踪考察。集中教育和跟踪考察不合格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不服从召回管理的,直接予以辞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