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五个强化”力推环保工作“五个确保”

22.09.2015  23:28

一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安全。今年以来,砚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共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及询问笔录72份,针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案件12件,处罚金21万元。全面启动露天采石(砂)场环境专项整治和泡椒行业专项整治,分3次约谈64家企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媒体报告的突出环境问题21件,征收排污费95.934万元。经过整改,滇常铁合金公司成功解除国家环保部挂牌督办事项。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减排目标。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一次总量减排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有效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截止目前,上报削减化学需氧量177.96吨,完成任务数225吨的79%;氨氮39.35吨,完成任务数24吨的164% ;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9.31%,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100%,监督性监测公布率100%。三是强化环评审批,确保项目环境管理规范化。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危及水源安全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24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4个,完成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12个,开展项目现场选址74个。四是强化项目措施,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共完成5个环保项目方案编制并上报申报系统;平远、江那、盘龙、阿猛等乡(镇)11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通过州级的审查,目前正在开展工程土地协调、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听湖水库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已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听湖水库小海湾坝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州级验收;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五是强化能力建设,确保环保队伍不断加强。砚山县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审及扩项评审,审核通过监测项目59项,新招录5名监测人员。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问题,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优先考虑增加县环境监察大队编制10名,并增设环境应急、宣教和信息、环境影响评估中心等机构及事业编制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