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进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公示名单

08.09.2017  09:21

  昨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步名单,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石林县位列其中。

  为公开、公平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环保部在其官网公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步名单,公示时间为9月7日至13日。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县是树立昆明城市品牌,推动全市打造品质春城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昆明切实抓好滇池治理,完成环湖截污主干渠及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顺利通水,环湖湿地建设扎实推进,滇池综合污染指数明显下降。昆明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经过努力,现在昆明有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10个。

  近年来,石林县把生态美县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旅游内涵发展绿色增长的主要内容,2004年在全省率先提出“生态美县”发展战略;2007年,在全省第一个开展生态县建设;2012年,石林全县100%涉农行政村创建为昆明市生态村;2013年,石林80%的乡镇创建为国家生态乡镇;2014年,石林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县”;今年,石林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并编制了《石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