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获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10.04.2017  21:21

  日前,石林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全县在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国土综合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等多方面取得了新成果。

  据了解,石林县政府和国土部门通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完成全县城(镇)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1.96万亩,有效加强了全县优质耕地保护;同时,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全面完成4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启动实施省级总投资1178.91万元,建设规模5722.8亩的土地整治项目;结合精准扶贫,积极争取项目,完成省级预算总投资2428.7万元、建设规划10548.71亩的圭山镇蝴蝶村和石林街道林口铺两个土地整治项目,预计今年10月开工建设;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全年清理认定疑似闲置土地32宗1235.32亩,处置闲置土地47宗3465.671亩;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通过整合和关停,全县矿山从2013年的106个减少到2016年的82个。

  值得一提的是,石林在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同时,还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

  昆明日报 记者莫衍邹腊 通讯员陈文玲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