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成为昆明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2.09.2017  09:55

石林县外宣办供图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莫衍邹腊 通讯员赵俞智)  昨日,国家环保部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环保部命名授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石林县等46个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标杆。

    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长期位列全市各县(市)区首位,县域环境质量综合考核在近年稳居全省前列,全县森林覆盖率48.5%,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石林成功创建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是石林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际知名旅游胜地“两县一地”三大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中率先实现的目标。同时,石林以此优异成绩,遵循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考察云南时提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发展定位,“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一定要世世代代保护好”的嘱托。

    早在2004年,石林先行先试生态美县发展战略,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为全县25.8万各族群众营造出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人居环境。2016年,石林创建国家生态县通过了国家环保部考评验收,为此次成功创建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石林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创新为抓手,以紧盯目标、完善机制、优化产业、突出特色、围绕民生五项有力举措,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今年8月20日,石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六大领域、十大任务、38项建设指标最终通过国家环保部考评验收。

    据了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是国家生态市县创建的“升级版”,是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创建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以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6个方面作为衡量标准。对于此次全国46个命名授牌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的市县,国家环保部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作为全市乃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创新的先行者,在积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石林将继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之路,向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进步、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的目标迈进,全力守护彝乡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

    “我们石林的山好水好、空气环境好!”这是如今石林人普遍引以为傲的真实感受。石林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交通等区位优势,坚持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线,以建设美丽石林、幸福彝乡为落脚点,提前谋划、准确定位,以生态促旅游、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走出了一条具有石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紧盯目标抓创建。2004年,石林县率先践行生态美县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为历届县委、政府的“接力棒”。自2006年起,石林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生态美县专项资金投入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2007年全面启动了以文明、卫生、园林、环保、平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五创”工作,几项创建同步开展、互促互进,推动了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全县涉农行政村100%创建为市级以上生态村,2013年,全县80%以上乡镇(街道)创建为国家生态乡镇,2014年,石林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2016年,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考评验收,今年8月20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国家环保部考评验收。

    完善机制抓创建。石林制定并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明确了创建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实施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方案,以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公开环境管理信息。颁布实施了《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强化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在创建工作中,通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加快推进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制度落实,完善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执法司法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了有效的创建合力。

    优化产业抓创建。石林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抓实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在农业生态转型方面,抓住台湾农民创业园落地石林的机遇,精心打造生态农业品牌,着力打造了综合性高科技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杏林大观园、万家欢蓝莓庄园等一批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企业蓬勃发展。在生态工业方面,以生态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型项目和企业入驻,建成了全省首个“燃煤零消费工业园区”,实现了清洁能源全覆盖。在推进全域旅游方面,把绿色生态环境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形成了产品丰富多元、省内外客源结构有益互补、全域旅游集聚的新格局。在发展新型能源产业方面,大力开展国家新能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逐步建成了全省太阳能、风能先进技术示范基地。

    突出特色抓创建。在创建过程中,石林充分发挥生态基础和资源优势,以提升旅游品质为引领,以夯实生态保障为基础,探索积累一批具有石林特色的生态建设保护模式。在喀斯特地貌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创新了景区生态保护模式,建立了旅游反哺机制,每年投入以旅哺农专项资金1000万元,作为保护区范围内农户的生态补偿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保护模式。在生态旅游文化建设方面,注重发挥彝族生态文化优势,利用好蕴涵生态保护理念的彝族密枝文化,用生动的事例教育人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与自然实现动态平衡;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一批传统文化保护区,积极推进民族文化旅游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了一批具有历史文化背景和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在石漠化综合治理方面,作为全国第一批石漠化治理试点示范区,石林县坚持科研先行、试点推动,与多个国家级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实施土地治理、生态修复等一系列措施,在保护好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的自然性、整体性、独特性、优美性和多样性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模式,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示范意义。

    围绕民生抓创建。石林县在推动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同步提高,以民生改善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坚持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城镇“两污”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污水管网工程,建成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成8座集镇垃圾转运站,基本形成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开展石林母亲河巴江河综合治理,治理河道30余公里,埋设截污干管50余千米,多年保持Ⅲ类水质,“水清、岸绿、景美”的巴江已成为石林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稳定在Ⅱ类水质标准;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100%。

编辑:合宇聪责任编辑:合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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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蒋朝晖 神奇美丽的七彩云南,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