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19.01.2018  00:32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的安排,1月11日—13日,以省交通运输厅马德芳副厅长为组长的省政府第六督查组对我市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不预先通知、不预先设定督查对象及项目的方式,随机抽查麒麟区建宁街道姜家巷社区河北新区商住楼建设项目、东山镇以劳养武煤矿办公楼建设项目,富源县富村镇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中安街道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曲靖市印染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曲靖市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通过实地调查、查阅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督查组认为:曲靖市较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和文件,措施有力、督查到位、成效明显,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良好,但还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太高、工作机制不完善、档案资料不齐全、问责不到位、督办项目欠薪隐患未彻底消除等问题。督查组要求曲靖市进一步提高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关注舆情动态,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消除欠薪隐患,确保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在听取督查组反馈督查意见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中华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特别是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确保责任、制度、措施、要求等全面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志能,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跃平,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周锟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