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到省林业厅开展督查

18.07.2016  21:06

7月18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到省林业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走访座谈。督查组采取问询、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对省林业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职责工作情况开展了解问询。

省林业厅厅长冷华、副厅长万勇参加座谈。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参加座谈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勇参加座谈

冷华向督查组介绍了省林业厅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冷华表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认为良好的生态是云南最大的优势。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系列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深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努力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2014年以来,省林业厅全力实施"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计划",将生态红线保护、陡坡地生态治理、生态公益林保护、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物种零灭绝、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升、林业产业振兴、森林灾害防控、生态文化建设等工作纳入其中。截至目前,各项林业指标稳步上升,林地面积达到3.75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5.7%,森林蓄积量达到17.68亿元,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年服务功能价值达到1.48亿元。冷华说,省林业厅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省林业厅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全力配合督查组开展好对涉林工作的督查。

万勇代表林业厅向督查组汇报了云南林业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强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2011-2020年)》、《加快推进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合作协议》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以及对《林业"双增"目标考核责任状》、《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等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

万勇向督查组陈述了云南林业目前存在的林业法律法规内容滞后,林业行政执法收到束缚。受政策及观念制约,云南低效林改造成效不明显。自然保护区存在管理难度。野生动物肇事形势严峻。林地供需矛盾突出。湿地保护机制体制亟待完善等困难,并请督查组帮助呼吁,尽快理顺制约林业改革发展的机制体制。

座谈会后,督查组向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资源林政处、保护处、计财处、湿地办等相关处室负责人问询了解云南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旅游、高原湖泊污染防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到省林业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座谈会现场

据悉,2015年8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决定从今年开始,每两年左右对全国各省区开展一次环境保护督查。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7月中旬启动了对云南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查。主要针对省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下沉至部分州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查方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现场抽查、群众监督等形式。督查结果将移交中央组织部,作为被督察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办公室 厅宣传中心 | 作者:王娅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