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督导组赴昭通市督导河长制工作

19.06.2017  14:43

6月12日至16日,省水利厅巡视员、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莫崇海带领厅河长办有关人员赴昭通市督导河长制工作。督导组实地查看了永善县团结河、绥江县污水处理长、向家坝库区岸线保护、威信县扎西河治理保护和镇雄县雨河镇河道治理保护情况。着重对工作方案出台、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并与市、县交换了意见。

督导组认为,昭通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在人员和经费落实上做得较好,市级配备了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落实了6个编制。各县区各有特点,如威信县河长办主任由副县长兼任,配备了专职副主任,落实了5个编制,安排了工作经费。同时,宣传发动行动快,督导组在永善、绥江、威信、镇雄四县督导时,均可见河长制工作宣传标语。各项技术支撑工作也正有序开展。

督导组要求,昭通市要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6月中旬完成全市河、库、渠名录,市、县(区)6月底、乡(镇)7月底全面出台工作方案,10月底相关配套制度全部出台的目标,切实加快推进河长制有关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确保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探索水电站应如何落实好河长制,以及如何与相邻省份协同管理好界河,为全省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