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第八督导组到我州督导检查河(湖)长制工作

29.03.2018  10:03
 

本报讯(记者 黑毅鹤 实习生 赵峥) 3月27日至28日,国家水利部第八督导检查组到我州督导检查河(湖)长制工作。

在大理期间,由国家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第八督导检查组先后来到州河长办、大理市上关镇永安江、西闸河和湾桥镇古生村湖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听取情况汇报等形式,对我州河长制开展、湿地建设、河道综合治理、湖滨村段岸线管护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出席了河(湖)长制工作汇报会。

汇报会上,认真听取了我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后,督导检查组指出,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中,大理州领导坚强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河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湖滨村段岸线管护、“三库连通”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有力,富有成效。但洱海保护治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河(湖)长制工作的推进任务依然艰巨,工作十分繁重。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和组织、制度体系;要在开展中央和省级统一安排部署的专项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围绕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开展工作;要抓好基础工作,按照“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等要求,推进河(湖)长制的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抓好考核,将各项制度长期执行下去,如期实现各项工作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充分调研、学习借鉴优秀经验,力争创造出在全国推广的湖泊治理经验。

副州长李琰陪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