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飞率第二督察组督察河流河长制工作情况

04.12.2018  08:41

  11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率第二督察组,深入沧源、耿马和双江,就澜沧江(双江段)、小黑江(双江段、沧源段、耿马段)、南滚河(沧源段)、南汀河(耿马段、沧源段)、南捧河(耿马段)等河流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2018年度第二次督察。

 

  督察组实地察看勐勐河(双江段)、小黑江(双江段、沧源段、耿马段)情况,先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三个自治县关于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组织体系建设及运行、制度建立及落实、六大任务推进落实、基础工作推进、特定事项落实、市级联系部门工作开展等情况汇报。

  督察组对三个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重点河流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仍然不同种度存在;二是少数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三是在开展河长制工作中,工作措施和力度还不够,部分工作的落实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督察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河长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丝毫不能松懈大意,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理念,必须把治山、治河、治水作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把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切实将河长制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把河长制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两不误,树立问题导向,对各条河流的问题,要根据情况变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好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系协调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让全社会形成高度共识,参与河流的管护,对毁坏河流岸线生态环境、乱丢垃圾、乱排污水、乱搭违章建筑物等违法行为得到打击,让河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华开、农业工委主任杨世吉,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志高,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章平,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负责同志,耿马、沧源、双江自治县河长办负责人参加督察。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