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 见行动]云南各部门亮“真金白银” 保证27条一抓到底

22.05.2015  12:59

保障建设服务提速,把土地用好用出效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五大方面十七条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十七条”,以明晰的政策措施,抓住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着力于保障用地、加快审批、降低成本等,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

2、健康、养老、环保等社会民生建设的用地需求

3、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用地需求

4、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产业建设用地需求

5、滇中产业新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 合保税区的建设用地需求

6、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的建设用地需求

7、扶贫开发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是经济发展的基石,要稳增长必须做好关于供地的工作。因此,省国土资源厅在“十七条”中首当其冲提出“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具体保哪些?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刚介绍说,一是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二是健康、养老、环保等社会民生建设的用地需求;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用地需求;四是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产业建设用地需求;五是滇中产业新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的建设用地需求;六是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的建设用地需求;七是扶贫开发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用地需求。

这7个方面,紧扣我省当前的建设情况,紧跟社会当下的发展节奏。李刚说:“比如健康、养老、环保等项目,过去我们没有把它作为一个专门的产业。但现在,国家已经把它作为一个民生项目,鼓励其发展,我们认识也必须提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把健康、养老、环保等作为社会民生项目来看待,执行好国家对这一类社会公益事业性项目用地可以进行划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保障了用地的数量只是打好基础的一个方面,还要大力降低用地成本。这样的发展才能谈得上让增长“”得起来。

十七条”中既给出了大力降低用地成本的政策,又明确了措施,引起各界的关注。“我们降低征转用地审批成本。取消各级征地管理费。”李刚介绍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按20%的比例上缴省级财政,其余80%的部分由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自行决定收缴。

同时,“十七条”还提出,我省将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工业用地可以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对于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用地的,应合理确定出让和租赁土地的用地界限和范围,土地以招拍挂方式一次性供应,其中租赁部分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提供土地的,应事先约定相关条件,租赁期满符合事先约定条件的,可办理出让用地手续。这样一来企业用地成本将大大减轻。

稳增长,还要讲“健康”增长。“红顶中介”是近年来危害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此次,省国土资源厅“十七条”提出:“加快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审查工作,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推进网上审批大厅建设。”剑指“红顶中介”,不得不让人拍手叫好。李刚说:“这项工作我们现在已经在做了,大家很快就可以看到效果。

一方面是地不够用,一方面是已批的地用不好,这大大影响着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在政策和措施上都做了探索。多方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满足建设用地需求。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此外,还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提出了具体的处置方式: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等。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