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创新社会帮教机制 开设“法律会客厅”提升监管软实力

04.05.2016  21:00

  中新云南新闻网5月4日电 今年是我市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活动的关键年,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看守所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主题活动,在狠抓民警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积极创新监管工作思路,拓展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矫治手段。

  2016年4月29日,在省、市、区相关司法部门和云南枢环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下,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法律会客厅”正式挂牌;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局、昆明市依法治市办、昆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局、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昆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等单位的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盘龙区第一看守所与云南枢环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会客厅合作协议》,由该律师事务所派专业人员到“法律会客厅”协助看守所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矫治,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心理疏导等援助工作。仪式上,律师事务所还为在押人员捐赠了法律书籍和生活用品。

  看守所所长陶俊军在介绍“法律会客厅”时说:大部分在押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危害没有正确认识,进到看守所后有很重的对立情绪,对民警的日常谈话教育也较为抵触,也有一部分在押人员因关进看守所产生了一定程度地自卑心理,觉得愧对家人,不愿与人说话和交流,变得很自闭,看守所开展教育、疏导、矫治等工作难度较大,看守所之所以开设“法律会客厅”,主要就是为了寻求社会团体和积极力量参与到看守所的教育矫治工作中来,从另一个角度或层面来帮助看守所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可以聘请或邀请一些法律专家和有学之士来定期为在押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让在押人员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危害及带来的后果有个更加清醒或正确的认识,为在押人员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尽量排解在押人员在定罪量刑方面的疑虑和压力,帮助他们顺利走完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诉讼进程。“法律会客厅”是看守所拓展社会帮教机制的尝试,是服务司法活动的一种辅助手段。对于参与“法律会客厅”相关工作的律师或积极力量,我们对其相关资质或人员情况进行查验和备案,并明确其不得担任涉及在押人员的辩护人或代理人。目前,相关管理制度正在建设和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