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嘉奖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及个人

24.01.2018  02:01

1月21日,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省纪委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嘉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涌现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省纪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昆明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等69个单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授予王志民等100名同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对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李颖等100名同志予以嘉奖。

表彰和嘉奖名单详见云南网(www.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