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到省林业和草原局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

04.01.2019  21:21

1月4日上午,由省纪委省监委第四监察监督室副主任唐太华带队的省纪委省监委第二监督检查组到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省林业和草原局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及遵规守纪、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促进云南林业草原事业健康发展。

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留常受党组书记、局长任治忠委托,就2017以来省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李雪峰就省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补充汇报。在家的局党组成员,办公室、计财处、扶贫办、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省林业工会、服务中心等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聚焦作风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常议长抓。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同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上率下。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云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从总体要求、责任内容、保障措施、责任追究等4个方面规范监督工作设招投标监督等5项制度,全面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日常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针对中央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切实做到融会贯通、知行统一。四是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由驻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局属单位党委(纪委)分别组织9个明察暗访组、6个专项检查组、36个随机抽查组对厅机关23个行政事业处室、10个厅属单位进行了多轮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40份,个别谈话了解96人次,梳理出4大类共148个问题清单,已分类处置并限期整改。先后对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定点扶贫和林业项目扶贫资金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多轮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做到"零库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标中央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大起底",分三个阶段在全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

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将始终聚焦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在""""上下功夫,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紧盯对"四风"问题不敬畏、不在乎的重点人员,对各种违犯"四风"问题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近日,省纪委成立8个监督检查组,由省纪委委、省监委委员带队,对全省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组织38个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采取交叉式、推磨式等方式,对38个省直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驻局纪检组 宣传中心 | 作者:曹鹏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