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30.09.2018  17:12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林业厅:

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7号建议“关于支持楚雄州减缓绿孔雀和黑冠长臂猿重要分布的自然保护区人为活动干扰的建议”,已交由我厅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厅职能范围内的相关问题,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规划引领休耕试点工作

根据农业部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要求,我厅及时下发了《2017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云南省2017年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方案》《云南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考核办法》,并多次召开全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推进落实专题会议,稳步推进休耕制度试点工作。

二、不断强化休耕试点工作

2017年我省在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面积20.004万亩。目前,休耕区覆盖9个州(市)、19县(市、区)、78个乡镇、197个村,形成了一套轮作休耕技术模式,为休耕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三、政策保障休耕试点工作

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以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对承担休耕任务农户原有种植作物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合理补助,积极鼓励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参与休耕试点,通过将农户土地进行流转,集中连片开展休耕试点,2017年休耕试点每亩耕地补贴标准原则不超过500元。

下步,我厅将积极探索类型多样、适宜本地实际的轮作休耕技术模式,不断完善轮作休耕的政策体系,积极向中央、省级争取资金支持,最大限度解决休耕试点资金补贴问题,优先考虑在自然保护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向自然保护区倾斜,努力实现自然保护区内“停耕”的最终目标。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8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波 6574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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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瞿姝宁) 9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