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平稳顺利启动

04.04.2018  2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截至4月2日即征期首个工作日,我省共计609户纳税人申报成功,申报税款1487万元,其中减免税款468万元,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征收顺利落地,正式开启云南省环境保护“”时代。我省各地税务部门开通149个环境保护税绿色通道,设立140个地税环保联合服务咨询岗,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等为纳税人首个征期申报提供多渠道服务。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承载了助力保护改善环境的重要功能,也承载了满足人民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全省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征期内正常申报缴纳。

一、在部门协作上力求高效。 为确保2018年4月首个申报期顺利征收,实现环境保护税法在云南平稳落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省地税局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共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共同深入企业调研,分析研究企业排污相关情况,联合向省政府提出我省适用税额建议,联合制定核定办法、开展税法宣传、开展纳税辅导及纳税服务,确保4月首个征期成功申报。

二、在对象识别上力求精准。 环保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地税部门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的数据,认真分析研究、清洗清分、补充完善和核实确认,归集梳理环保税纳税人基础信息,不断加强税企沟通和互动,既保证了信息采集的清晰完整,也帮助纳税人了解熟悉税法,知晓和认识自身纳税义务,为有序有效征管奠定基础。

三、在政策辅导上力求深入。 各级地税部门积极依托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机制,深化配合,联合做好环保税相关工作。结合环保税计征特点,通过集中培训辅导、重点入户辅导、办税服务厅现场辅导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纳税人细致讲解环保税的表单填写、类目选择、计算方法、申报缴纳等,并会同环保部门于首个征期在办税大厅明确专人开展联合咨询,保证辅导效果,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办税效率,切实解决纳税人的难点堵点问题。实行部门协作集中办公和对口联系,畅通纳税人相关问题的沟通解决渠道。同时,适时与企业座谈解答涉税问题,现场辅导纳税人申报事项。

四、在政策宣传上力求广泛。 以环保税的绿色意义、生态意义为宣传着力点,多部门联合发布《致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公开信》,并通过宣传材料、在线访谈、12366、新闻广播等多样化载体,积极宣传环保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绿色发展、落实治污减排的重要意义,介绍环保税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优惠政策、纳税地点等主要政策,推动形成环境保护的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共同为实现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工作目标作出努力。

五、在纳税服务上力求便捷。 立足于“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环节,及时完成全省环保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配置准备,顺利部署电子税务局网报系统联调测试,积极搭建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研究落实地税环保涉税信息共享交互相关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办税厅服务,便利纳税人申报缴纳,帮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