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组织召开《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有关问题咨询会

12.03.2015  13:04
 

省法制办组织召开《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有关问题咨询会

 

为了做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充分掌握修订中主要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省法制办于3月5日下午在省政府大楼3楼第八会议室组织召开《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有关问题咨询会。会议由省法制办副主任黄旻主持,玉溪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抚仙湖生态补偿机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启用太阳能、天然气等绿色环保能源机动船等条例修订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从不同角度对条例修订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抚仙湖,要求有关单位就抚仙湖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确保按照确定的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条例修订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永华、法工委副主任马春文及两委有关处室受邀参加会议。

  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

  省法制办副主任黄  旻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永华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春文

  玉溪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李庆华

  咨询会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