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召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部门座谈
09.04.2015 13:4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省法制办召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
的决定(草案)》部门座谈
2015年4月8日上午,省法制办在五华山省政府办公楼3楼第八会议室召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部门座谈会,听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会议由省法制办副主任张学武主持,就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历九月初九日定为云南省“敬老节”的决定》《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云南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3件地方性法规和修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座谈研讨。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到会发表意见,省法制办行政立法处有关人员到会听取意见。
部门座谈会会场
省法制办副主任张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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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5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