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制定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22.07.2016  19:47
 

省法制办制定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法制办近日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宪法宣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方案》中,对适用范围、组织实施、基本程序、具体宣誓流程和着装要求做了明确,《方案》中规定:2016年1月1日后任命的省法制办工作人员,均应当参加宪法宣誓。原则上每年集中举行1次宣誓仪式,由办党组成员轮流担任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宣誓仪式主持人和宣誓人着正装。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法制办各单位将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