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举办宪法日研讨会

05.12.2016  15:03
 

省法制办举办宪法日研讨会

 

12月4日,省法制办马忠华副主任召集办内相关同志,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研讨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研讨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家结合工作实际,畅谈了对宪法地位、作用、意义的认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四个全面”的认识,增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上,马忠华副主任提出,作为一名政府法制工作者,要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理念,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把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贯穿于一切活动的始终,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会议还提出了要在12月15日前举行宪法宣誓活动的倡议。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