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省河湖长制部门联席暨省级河湖长联系单位会议

04.04.2019  03:2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2019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2019年3月26日下午,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了2019年第1次省河(湖)长制部门联席暨省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会议。省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负责同志,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省级河长(湖长)联系部门联络员及省河长制办公室有关处室负责人共30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8年全省河湖水质情况及2019年水质趋势分析,省河长制办公室提请审议了《2018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报告》《2019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刘刚传达了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对近期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河(湖)长制体系不断完善,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督察督办工作不断强化,问题整改有力有效。2018年全省河流265个国控省控断面总体水质良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初显成效。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决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把改善提升九大高原湖泊水质作为首要任务,5个州(市)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多管齐下解决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水环境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坚决做到“四个彻底转变”,科学编制九湖保护治理规划,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围绕六大水系保护治理目标,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推动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强流域生态监测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以州(市)为责任主体,制订年度攻坚计划和路线图、时间表,通过攻坚作战,促进全省六大水系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认真抓好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坚定信心和决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合力攻坚,共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人大常委会湖长制督察、九大高原湖泊专项巡视、专题调研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持续抓好“一湖一单”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好“十三五”规划推进滞后、保护治理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要继续执行好河(湖)长制督察制度,组织好日常的督促和检查。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河(湖)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三是全面落实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部署。全面提高河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狠抓有名有实,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狠抓专项行动,推动河湖面貌改善;狠抓责任落实,推进督察和问题整改;狠抓河湖采砂管理,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狠抓暗访督查,加大强监管力度;狠抓数字化进程,加快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狠抓项目投融资,健全河湖保护治理投入机制;狠抓专项督察,保障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四是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贯彻落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上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长、河长办和部门责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决定,尽快上报《2018年度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报告》,请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尽快修改上报《2019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请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审定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