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调研昆明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26.07.2017  02:22

2017年7月4日上午,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中低改办主任张新弘带队到安宁市检查箐门口水库建设情况,下午到昆明市新运粮河的海屯路大石桥监测断面与人民西路监测断面调研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工作,随后在西山区水务局召开了调研座谈会。昆明市水务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水文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安宁市、五华区、西山区水务局等单位领导参加了检查及调研座谈会。

张新弘听取了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市滇管局的相关领导的汇报,详细询问了滇池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内容后,对昆明市河长制推进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昆明市河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效率高,工作进度已排在全省首位。要求下一步要全面铺开全市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并接受市民监督投诉。

张新弘认为昆明市河长制在2008年施行的河段长制基础上继续深化落实,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对将滇池流域生态补偿断面考核结果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奖励挂钩的举措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举措是一个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对昆明市河长制工作和生态补偿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张新弘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昆明市在河长制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昆明市应进一步通过灵活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典型,要对昆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更广泛的宣传,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起昆明市河长制工作的排头兵形象;二是抓好市域内河(湖)库(渠)保护与管养力度。昆明市水环境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山水林田湖命运共同体的意识,推动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共治共管;三是稳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昆明市实行河道生态补偿机制是对河长制工作和生态补偿制度的有益探索和创新,昆明市要在滇池流域河道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滇池流域外主要河道扩展,并及时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加强省级河长制工作培训。我省河长制工作成效初显,为确保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下一阶段要加强对省内各地州河长制工作的培训,对省内先进地区在河长制体系建设、制度健全、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取得的工作经验要进行交流培训,为完善我省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另外张新弘还就箐门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移民征地、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生产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