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培训

29.03.2017  11:35

2017年3月2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我省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度,省水利厅在昆明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培训。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的分管局领导、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省水利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等403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调研员刘江详细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国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省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送审稿)有关内容,对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技术负责人讲解了全省河湖库渠分级名录编制原则、方法和工作要求;昆明市、大理州、玉溪市交流了推行河长制先行试点经验。此次培训,时间很短,但准备充分,目标明确,内容丰富,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省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同志到会作了开班动员和培训总结。陈明指出,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陈豪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尽快提出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省长阮成发、省委副书记李秀领、副省长刘慧晏、副省长张祖林等领导同志对有关工作作出一系列指示安排。省水利厅把河长制列为2017年全省10大重点水利工作之一,作为厅党组分片督导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力推进。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送审稿)已经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省委常委会审议实施。同时,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压茬推进,全面开展基础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我省河长制工作是形势喜人、形势催人、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必须抓紧推进。

陈明要求,全体参训干部职工要准确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消除模糊思想,畏难情绪,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增强荣誉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担负起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迅速把培训成果转化为行动实践,最终转化成工作成效。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培训明确了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州(市)、县(市、区)水务局要抓紧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要求,形成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