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1.12.2016  15:07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要求,为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12月16日,省民政厅举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新任职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80名厅、处级干部在领誓人王建新副厅长的带领下,整齐排列,右手举拳,面向鲜红的国旗,向宪法庄重宣誓。 

宣誓仪式结束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段丽元勉励大家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模范,当好法治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弘扬宪法精神同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我省民政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