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未检处:“点滴小爱 汇聚大爱”

05.12.2017  11:16

——未检处党支部志愿者积极参加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活动


    12月2日上午,在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即将来临之际,由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云南省·昆明市2017年“12.5”国际志愿者日集中服务暨《志愿服务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在西山区碧鸡广场举行。来自省院未检处党支部的志愿者们组成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与部分省直、市直机关、社会组织、高校及社区的600余名志愿者共同参加了启动仪式及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志愿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宣传普及《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管理和扶持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系统规定,对推动我国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现场,省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旗帜迎风飘扬,未检处党支部的志愿者们精神饱满,笑容明媚,胸前的检徽在阳光下格外耀眼,成为活动现场的一道亮丽风景。大家热情地向群众们发放《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条例主要内容。看到身着检察制服的志愿者,过往群众们有些好奇,大家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向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职能、未检特殊制度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大家的检察职业荣誉感、服务他人的奉献意识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得到了加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志愿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种责任,省院未检处党支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结合未检部门职责,积极开展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点滴小爱汇聚成大爱,共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志愿服务条例》下月实施 云南省将大力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云南网讯(记者 张蕊)12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将正式实施。11月29日,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从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班获悉,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有注册志愿者155.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