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21.08.2018  21:50

8月21日,云南省林业厅党组在厅党组扩大会议暨中心组集中学习时,要求根据年初工作部署,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对标对表、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抓好资源保护。一是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安排部署,开展好森林督查工作,建立起覆盖全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和执法机制,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同时,要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等工作,确保各项督查检查工作协调推进、取得实效。二是抓住长江经济带战略历史性机遇,切实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三是进一步健全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抓实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抓好国土绿化。一是全面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突出路域环境绿化美化,重点开展城镇面山、主要交通沿线、重点旅游区交通干线两侧、重要江河流域、九大高原湖泊等核心区域的生态治理植被恢复和路域绿化美化。二是扎实推进怒江沿江两岸25°以上坡耕地及15-25°重要水源地通过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治理,实现"应退尽退",因地制宜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树种更替及补植增绿,解决好怒江两岸绿化美化问题。

抓好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加快建立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金融资金真正用于林业项目建设并发挥应有作用,培育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重视财政支出预算执行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

抓好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三张牌"要求,重点发展"不砍树、能致富"的林业产业,充分利用好林下林缘空间,推进木本油料、观赏苗木、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的林业特色产业,努力将绿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努力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抓好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在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生态效益补偿、农村能源建设、林业科技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所有林业扶持政策措施向贫困地区倾斜。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统筹利用好林业项目、资金,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优势产业,提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持续增收能力。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指标。通过新增一批生态护林员和培育造林专业队等,想方设法扩大公益性就业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工作的机会,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林业资金、新增林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林业举措,推动深度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一道如期脱贫摘帽。

抓好林业改革。一是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完善集体林权规范流转、抵押贷款、放活经营政策措施,加强林权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集体林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体制、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全面完成改革主要任务。探索研究鼓励地方政府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策制度。三是完成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四是抓好机构改革有关工作。

抓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乡村生态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主动把林业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优先保障林区农业农村发展,以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等为重点保护好乡村原始生态,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加快推进乡村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更好发挥林业在改善乡村生态、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开展四旁植树、村庄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打造宜居美丽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至目前,云南林业改革发展采取超常规措施,攻坚克难、积极应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已下达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75.8亿元,占计划投入的89.2%。共完成营造林450万亩,任务完成率56.25%,义务植树2500万株,新建木本油料基地132万亩,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111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35.6万亩,完成任务率71.4%。落实林业政策性贷款项目19个,批复贷款金额90.7亿元,已发放贷款28.8亿元,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63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办公室 宣传中心 | 作者:李兴鹏 刘峰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