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举行《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

18.12.2015  18:25

12月17日下午,省林业厅举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省委宣讲团成员、省纪委法规室主任曹渭海作专题宣讲报告,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同志主持会议。林业厅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属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曹渭海主任从深刻理解《准则》《条例》修订的原则、全面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准确领会《准则》《条例》的特点和亮点等三个方面,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整个报告深入浅出、脉络清晰、生动形象、分析透彻,特别是对一些大家普遍关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既有理论深度,又有鲜活实例,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沈光善组长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准则》《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准则》《条例》列入中心组学习和专题教育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则》《条例》的科学内涵。充分利用云南林业信息网、简报信息、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二要严格遵照执行。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全厅党员干部要把《准则》《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始终坚守理想信念"高线",严守纪律规定"底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树立清正廉洁和遵规守纪良好形象。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是全党的任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都有责任,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担负起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全面责任,加强对全体党员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教育的要教育,切实抓好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充分发挥党内专司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问责,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为促进云南林业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监察室 厅宣传中心 | 作者:刘玉贤 赵勤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