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

29.06.2018  11:00
 

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持续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已问责单位11个、个人225人。

据了解,截至6月24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单位11个,其中:检查问责8个、通报问责3个;问责个人225人231人次(其中有6人同时受到两种问责),其中:通报问责68人次、诫勉问责97人次、组织处理14人次、党纪处分31人、政务处分19人次、刑事拘留2人。其他处理方式463人,其中:提醒谈话307人、批评教育63人、责令作出检查75人、其他18人。(转载自6月27日《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