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荣获“昆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3.03.2020  15:58

日前,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授予2019—2021年昆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昆明市文明校园、第二届昆明市文明家庭称号的通报》,表彰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榜上有名,荣获“昆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以来,省药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措施,工作成效显著。在创建工作中,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营造宣传氛围,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提升思想引领,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三是倡导崇德向善,促进文明和谐,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四是完善基础设施,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建设优美办公环境;五是强化主业主责,确保用药安全,为群众身体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全省连续19年未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