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05.09.2016  05:47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日至3月2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农科院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农科院党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显现”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院党委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对“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修订完善了《院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办法(试行)》,更好地发挥党委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决策部署学习不深、贯彻不力等问题,在深入学习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及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主动谋划全院“十三五”科技事业发展,研究制定了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坚持人才强院战略,将人才工作纳入研究所任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进一步健全科技人才奖励制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完善院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办法。

  (二)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好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及时抓,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重视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真正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基层单位纪委班子和监察审计队伍建设。

  (三)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以落实目标责任为重点,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加大对基层党建的督查与问责,将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情况作为党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领导带头落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健全完善院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及时摸底排查相关情况,并抓好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自觉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强化党员意识,规范党组织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四)关于“部分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缺乏敬畏之心,执行政治纪律存在随意性”的整改情况。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意识,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执纪问责,强化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四风”整治“回头看”,切实解决规矩意识淡薄、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遇事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政不廉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针对有的办公室超标整改不彻底问题,进一步抓实超标办公用房的清查整改。修改完善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全院公务用车的管理,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完成了存在问题的整改。

  (二)关于“一些重点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隐患较大”的整改情况。坚持从制度入手,修订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决策程序,严格项目工程实施管理,严防产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对院属各所垫付基地建设的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同时,对全院各预算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建盖科研办公楼超概算问题,在中介机构对项目投资审计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项目超概算的原因,对存在的主观问题进行自查,总结教训,杜绝类似问题。针对土地补偿、拆迁补偿、还建项目资金追缴问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追收实施院部改造中有关方面拖欠的被收储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还建补偿债权。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强化制度建立与执行,修订完善系列决策制度与办法,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强化集中整治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正确处理好党政关系,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切实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职权。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政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召开了院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研究所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党委会决策票决制办法,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组织人事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超越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干部交流任职培养,通过研究所党政班子换届、基层群团组织换届、机构调整,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积极推荐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三)关于“违背组织原则、无视组织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坚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情况按不低于10%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人选,进行强制重点抽查核实通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按层级报告。强化对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监督,继续执行好干部选拔的一评议两报告制度。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抓落实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整治“回头看”为契机,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针对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足问题,制定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对领导干部调研工作进行了明确,并完善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扎实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派驻扶贫工作队,及时派出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服务。针对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问题,自觉深化对全院科技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严格按制度和程序推进决策,并更加广泛地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关于“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的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存在”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工作规则和行政工作规则,认真执行院领导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相互协作。进一步巩固提升“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深入解决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农科院反映。

  联系单位:省农科院监察审计室

  联系电话:0871-651114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