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企业省外当被告 跨省官司背后太多蹊跷
近日,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显达到四川攀枝花参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开庭审理。他代理云南红河一家建筑公司出庭参与诉讼,看上去本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但里面却隐藏了诸多蹊跷……
背景
开发商包工头起争执
2012年底,重庆大足籍包工头赵禄文得知云南红华实业集团凯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弥勒有一个名叫“亚澜湾”小区开工建设,就通过各种关系找到红华公司负责人陈忠华,请求承建该项目。
2013年1月3日,双方签订《亚澜湾项目施工协议》,由赵禄文进行包工包料全盘施工。
施工起初,工程进度还算正常,红华公司按照工期支付了工程款。“几个月后,施工方就有拖延工期的现象,赵禄文不断向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陈忠华说,为让整个项目尽快完工,公司只有顺从包工头支付工程款。
“付了工程款,工期还是一再拖延,到去年春节前已先后付了9100多万元。”陈忠华说,施工方还是找各种理由闹事,并封堵工地大门。无奈之下,红华公司只有依法解除合同强制清场,并且双方委托了鉴定机构对该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最终总造价为8800万元。
针对红华公司说法,赵禄文则认为,他组建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拖延工期。
陈忠华称,鉴定结果出来后包工头仍不断纠缠红华公司,并且还打砸售楼部,阻止其他单位在工地施工。
意外
云南企业省外当被告
去年9月,攀枝花东区法院受理了攀枝花市泓俊商贸有限公司状告红华公司及赵禄文买卖钢材款的合同纠纷案。
泓俊公司在起诉状中称,亚澜湾项目部与泓俊公司签订了钢材供销合同,约定由泓俊公司供应钢材,还要求现款现货,同时,包工头赵禄文是供销合同中的保证人。钢材供应后,一直没有拿到钢材款。
于是,泓俊公司将红华公司及赵禄文一并告到攀枝花东区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货款、违约金等共计近2000万元,其中钢材货款为1260万余元,违约金高达近600万元。
奇怪
开发商方官司缠身
“赵禄文被清理出场后,我们又重新找来施工队抢工期。”陈忠华说,就在项目走入正轨时,公司却官司缠身了,目前,在云南省高院有一个6000多万元的工程款官司,在红河州法院范围还有10个工程款的官司,而且远在四川攀枝花的法院有一起近2000万元的官司。
红华公司接到攀枝花东区法院传票后,委托了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尚显达参加诉讼。
“我们接到攀枝花东区法院的传票后,当即提出管辖异议,可法院说是案子进入实质审理时,才知道是否具有管辖权。”尚显达说,当案件一审时,他代表红华公司再次提出管辖异议,法官不予接受,还独任审判一个近2000万元的案件,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常见的。
赵禄文为何也成为被告呢?尚显达说:“赵禄文在这起买卖钢材合同中,是这起钢材买卖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成为被告参加诉讼。”
今年6月30日,攀枝花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红华公司及赵禄文连带支付泓俊公司货款1260万余元,逾期不付,还要赔偿利息。
尾声
被上诉方称一审合法
一审判决后,红华公司立即向攀枝花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原审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二审庭审中,被上诉方认为:双方买卖钢材的行为真实,泓俊公司供应钢材后,没有收到货款,起诉红华公司要货款,合理合法,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双方买卖合同真实有效,请求法院驳回红华公司的上诉请求。
红华公司则认为,这是一场恶意串通的虚假诉讼,公司已经向云南省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希望法庭查清事实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本案审理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律师:这场官司有不少蹊跷
人物简介
陈忠华:红华公司负责人、亚澜湾项目开发商方
赵禄文:亚澜湾项目包工头
邓均:泓俊公司法定代表人
邓均:赵禄文下属的小包工头
(两个邓均身份证号相同)
钢材具体信息不明
泓俊公司销售给红华公司的钢材是哪个厂家生产的?价值1260多万元的钢材,载重20吨的卡车,要装300多车,这些钢材又是如何运输到亚澜湾项目工地上的?如果这些钢材真的用在亚澜湾项目上,是否有进出货明细单?被上诉方两位代理人均回答不知道!
说好的现款现货交易呢
庭审中,二审法官注意到,赵禄文和泓俊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每次交易必须现款现货,可泓俊公司供了高达1260多万元钢材,在没有到货款的情况下,为何还继续供钢材呢?泓俊公司的代理人称:“我们相信开发商有实力支付这些钢材款。”
拿出证据对方很吃惊
庭审中,红华公司出示亚澜湾项目工地使用过的钢材证据,这些证据主要证实:钢材进入工地时,有弥勒相关部门进行过验收检验,包括这些钢材并非泓俊公司生产的。对此被上诉方的代理人非常吃惊,但拒绝质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很蹊跷
巧合的是,泓俊公司法定代表人叫邓均,赵禄文下属的小包工头也叫邓均,他们是同一人吗?泓俊公司的代理人说:“这个需要核实。”但上诉方调取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两个邓均的身份证号完全一样,应该是同一人。
云报全媒体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