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机关召开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09.09.2015  09:49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和云南省省直机关工委同意,9月2日,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召开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吉志勇代表厅党委发表重要讲话,对厅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会议由厅政治部副主任、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和智辉主持,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鑫应邀到会指导,省司法厅机关、省戒毒局机关126名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厅机关党委第四届委员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选举产生了厅机关党委第五届委员会、厅机关纪委第五届委员会。
  会上,全体代表听取了《云南省司法厅机关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司法厅机关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云南省司法厅机关第四届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产生了由普仲亮、熊亮、赵祖平、王政辉、马红、班志刚、侯晋7名委员组成的第五届机关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由刘晓江、刘志刚、熊亮、石景菊、余华5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选举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
  吉志勇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厅党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厅机关、省戒毒局机关党的建设能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较好地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突显,通过党建带业务,促进了厅机关和省戒毒局机关全面建设,为保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吉志勇副厅长强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顺利完成换届选举,标志着省司法厅机关党建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发展阶段。就今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他提出五点希望。第一,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要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站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为核心,紧紧围绕厅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标准来检验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充分发挥协助、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第二,要始终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机关党建工作要把思想建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为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第三,要坚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党组织。要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挂包帮”“转走访”、到社区报到服务等,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第四,要持续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牢做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把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业抓在手、扛着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促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教育引导更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纪律观念,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第五,要切实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要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主动践行“三严三实”为表率,按照工作分工,履职尽责,带动引领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现场


吉志勇副厅长讲话


党员代表投票


参会党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