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

20.01.2017  23:01

 

      1月17日下午,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向大会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检深度融合、检察工作与司法改革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同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343人、提起公诉50916人。迅速介入会泽“9.29”故意杀人案、元阳“10.16”爆炸案等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批捕起诉。起诉制造贩卖假盐、非法经营疫苗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3人,在全国率先提起4件药品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社会高度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涉医等犯罪122人,维护群众权益和公共利益。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机制,起诉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142人;二是主动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起诉1961人。集中力量高效办理“泛亚有色”“e租宝”等涉众型重大案件,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421人。完善企业司法保护措施,及时出台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措施,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7人。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提起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12件,起诉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1925人;三是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不当立案2670件,纠正漏捕、漏诉1936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50件,纠正侦查、审判、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11826件次,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73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173人;四是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97件1871人,挽回经济损失4.97亿元。其中大案57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87人。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3人,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张大伟。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7977次,545件预防检察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五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稳妥起步;六是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年来,全省共有155个集体、15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关于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李宁说,全省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推动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