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玉溪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意见开展专项督察

18.09.2019  17:23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州市开展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专项督察的通知》的要求,9月9日至10日,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易蔚及省局有关业务处室人员组员的第五督察组,到玉溪就进一步改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意见开展专项督察。先后对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医院、新平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医院、元江县人民政府和元江县人民医院贯彻落实开展督察。

此次督察工作涉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政策扶持及升级转型、医疗保障经费使用管理、药品购销“两票制”、药品采购管理、药品价格信息监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和合理用药等内容,督察内容多、专业性强。为提高督察工作质量和效率,第五督察组针对不同督察对象,对照《2019年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专项督察清单》,查阅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印发的文件资料,逐项逐条梳理督察要点,弄清“查什么”、“如何查”。同时采取面上督察、实地督察、集中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督察工作,掌握了解玉溪市人民政府执行《实施意见》的落实落地情况,达到了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