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30.09.2018  14:51

云农生〔2018〕4号 

对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阮鸿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中农药使用监管确保中药材用药安全的建议,已交省农业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中药材产业基本情况

2017年,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十三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阶段目标任务,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47万亩,同比增12.3%,可采收面积达450万亩,种植面积和可采摘面积均居全国第一,农业产值达351.8亿元。

目前,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农药的源头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及监督都作了明确规定。如: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中药材标准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技术指导原则》,对“包括水分、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重金属、砷盐、农药残留量、有关的毒性成分及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作了明确规定,为我省中药材种植、使用检验、监管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技术支持。但中药材作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农药的使用和管理基本参照主要农作物有关规定,导致部分中药材品种生长生产过程中出现农药投入、产品农残超标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药等投入品管理使用,对于全省中药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10月27日,国家农业部召开全国中药材生产基地发展座谈会,分析当前中药材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加快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的措施。明确提出: 一是 加快中药材科技创新。 加强中药材野生资源保护利用、优良品种选育、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连作障碍治理、产地初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适宜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中药材绿色栽培制度,集成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加快修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进中药材生产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快中药材专用农药登记。 支持科研教学单位、农药企业开发中药材专用农药新品种,优化审批程序,加快登记进程,解决中药材生产无药可用的问题。2018年3月,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重要战略部署,围绕国家、省委、省政府对于发展中药材产业新要求,省农业厅将着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打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 建设有机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种植生产基地; 二是 通过完善产业标准,提升中药材加工能力来大力发展商品生产; 三是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生产经营规模; 四是 紧紧围绕提升特色道地药材质量、改良关键加工工艺、创新产品服务业态,举办云药品牌专题推介会、健康体验等,创新营销服务方式,打造云药国家和地方品牌; 五是 积极搭建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 六是 建立云南省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打造国家级中药材技术创新平台。

再次感谢您对云南中药材产业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围绕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大部署,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助力云南中药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延震   0871-65652301)